以高质量、全方位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满足市民对精细化、个性化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今年无锡两会上,代表们围绕如何增进民生福祉,提出了“干货”满满的建议。
关于“供水防冻”
加窗封闭防患于未然
极寒天气频频对水表、自来水管等供水设施造成“冷暴力”,爆管、断水等问题给不少居民尤其是老旧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麻烦。市人大代表徐杰介绍,近两年来,无锡实施过楼道封闭改造的居民小区,入冬后水管、水表受冻情况明显减少。从统计数据来看,受寒潮影响最大的居民小区主要有两类:一是敞开式楼道老旧住宅,二是部分新建的连廊结构住宅小区。相关单位虽对管道和水表箱采取了保温措施,但由于住宅基础设施上的“短板”,一旦出现极端气候,易导致相当数量的水表及管道受冻,造成漏水、停水等现象。
据初步统计,无锡存有敞开式楼道的小区共428个、24万余户,连廊结构小区共259个、23万余户。为此,徐杰等多名市人大代表提出,要尽快对居民小区敞开式楼道加窗封闭,防患于未然。建议将老新村楼道封闭列为专项工作,进一步确保寒潮期间居民用水安全。
代表们还指出,敞开式连廊结构的高层楼道在极寒天气下受冻情况更为严重,建议加强对新建小区连廊结构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管。另外,在排查中发现有些小区对楼道窗户进行了封闭,但未对小花窗做相关措施,也会影响防冻保暖的效果。
关于“智能气表”
增加低电量预警提示
近年来,市民家里陆续更换上了新型智能燃气表。市人大代表王敏在前期走访中了解到,目前使用的智能燃气表需要干电池供电,有的市民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了断气现象,有时做饭做到一半,或洗澡洗到一半却用气中断了。往往排查了半天故障才找到原因——干电池没电了,着实给生活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另外,不同品牌电池的“续航”不同,新换上的电池能使用多久没法准确预估。
王敏表示,此类问题在一些老新村尤为突出,老新村居住的老年人较多,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相对薄弱,往往发生燃气使用中断后不知该如何解决,一些老人对智能燃气表的电池更换表示困扰。对此,王敏建议给智能燃气表增加电量预警提示,让用户能够提前知道,早做电池更换的准备。同时,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比如有的智能燃气表是通过锂电池供电的,当电量不足时,燃气管理系统就会收到相关提示,由工作人员联系用户主动上门更换,“希望相关部门在推进智能化过程中采取更优的解决办法,逐步完善智能燃气表的功能,为市民使用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
关于“电梯安全”
加快推广电梯上保险
随着电梯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存量电梯逐步走向老龄化甚至淘汰期,各类潜在风险隐患也在不断积累。市人大代表卢勇其表示,截至目前,无锡电梯数量突破10万台,平均年增长速度约为13%,10年以上电梯占比超过15%,15年以上电梯月均困人故障率达到0.61%,电梯呈现加速“老龄化”趋势。电梯安全涉及业主、物业、维保多方面,各方不同需求形成了信息互通机制缺乏、管理边界不清、有效监管困难的现状,导致维保市场出现低价维保、以修代保、小病大修等情况。根据相关规则,每部电梯每半月需保养一次,每次日常保养涉及31项内容,标准保养需要1-2小时/梯,而有些维保人员在工作中“偷工减料”,导致电梯维护保养标准不到位,造成了电梯故障率上升。
目前,江苏省鼓励开展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试点,电梯综合保险已在全省多个地区试点推进。针对保险参与电梯行业综合管理的模式,卢勇其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加快开展电梯综合保险试点扩面的研究工作,配套政策支持举措,通过保险助力构建电梯安全社会共治体系。率先在房改房、安置房等小区开展试点,相关部门拟定管理或服务标准,考核保险机构的服务能力,评价服务效果,按照要求统一开展新模式试点,并监督保险机构开展日常维保维修工作。在试点效果突出、工作运行稳定、群众普遍认可后,逐步扩大新模式覆盖范围,向商业楼宇和居民小区进行推广,探索运用电梯维修基金投保电梯保险的新路径,打通商业项目保费来源和支付渠道的堵点,实现电梯安全管理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
关于“灵活就业”
保障新就业群体权益
随着“互联网+”及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为代表的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类劳动者在实现灵活就业、增加收入、服务市民的同时,其背后暴露出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日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市人大代表薛晓兰介绍,在前期走访调研中发现,新就业形态用工方式复杂多样,存在劳动关系认定有难度、社会保险参保率低、职业伤害保障有短板、平台企业相关规则不完善等问题,导致这类劳动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全面保障。
薛晓兰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制定“互联网+”行业收入分配指导价位,规范互联网平台就业合同,保障灵活从业人员“收入稳”。同时,在社保制度设定中,应改变社保权益与稳定劳动关系下的全日制用工相捆绑的思路,给予灵活就业人员一定的“倾斜”。应当明确监管责任,强化平台、企业、行业“全监管”,鼓励、支持包括调解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在内的专业机构、行业商会协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新模式的构建,拓宽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表达途径、争端解决机制、权利救济渠道等,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
(晚报记者 潘凡 任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