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加强公益损害预防 共护群众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关于加强公益损害预防工作的决定》。据悉,这是全省首部加强公益损害预防的规范性文件。
据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加强公益保护方面依法办理了大量案件,但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公益损害行为依然频发,暴露出有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的公益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协调机制还不够顺畅,治理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预防责任体系尚不清晰等问题。2019年,无锡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提出“公益损害防控”的理念,通过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全面推开,逐步构建起“预防为先、诉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公益保护格局,形成具有无锡特色的公益损害预防机制体系。
2023年3月,锡山检察院通过无人机高空巡航发现该区某公司擅自在其厂区内50万伏高压电线塔下方,违规堆放200余吨砂石料,并在该架空电力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起重机、推土机作业,以运送砂石。擅自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规堆放、作业等行为,威胁电力设施安全,存在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检察机关针对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等问题,通过召集多部门开展圆桌磋商、公开听证,以综合履职方式推动建章立制,实现公益损害风险的有效预防。“公益保护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检察院一家不可能包打天下。”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张天介绍,出台《决定》的目的是,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汇聚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为此,《决定》规定了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企事业单位、媒体单位等主体应当开展公益损害预防的责任,以及相应的工作机制。
《决定》聚焦“预防”这个关键词,进一步严密公益保护的法治体系,将公益保护的端口、责任向前端延伸,防患于未然,针对受损害风险采取排查、防范、消除等预防性措施。《决定》还完善了公益损害预防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跨区域协作、法治教育、举报奖励、经费保障和人大监督等协同多方合力,持续强化公益损害预防工作。(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