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办公厅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
此外,在限购区域范围内,居民家庭将自有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或者在广州存量房交易系统取得房源信息编码并挂牌计划出售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家庭住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