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职工权益,提升工伤保险服务便捷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4月1日,由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部门选择部分地市启动试点,试点地市人员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据介绍,试点地区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坚持住院费用先纳入,先期以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人员起步,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地区,协议机构信息系统联通一家上线一家,稳步有序推进直接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