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从严惩处医保骗保犯罪,明确从严从重处罚和从宽处罚的情形。
指导意见提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实施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行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依照刑法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同时,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医疗服务费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依照刑法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