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六期
优化调整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自2023年12月1日起,改为用人单位不再向人社部门,而是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个人参保证明和单位参保证明开具等业务仍由人社部门办理,流程不变。人员的参保停保登记方式无变化。
上月11日至本月6日为本月结算期,如当前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当前结算期为2023年12月。本月11日至次月6日为次月结算期,如当前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当前结算期为2024年1月。根据当前经办时间所属的结算期,结合该职工合同起始时间,人社部门发给税务部门的是最长不超过当前结算期前六个月的参保登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