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看无锡

5×8=68?餐馆这笔账算对了吗

消费警示: 时令菜不能只标“时令”不标价

  眼下正是春笋、蚕豆、香椿等时令春菜的“尝鲜季”,不少餐馆会推出“时令菜”吸引顾客。但由于个别商家标价不明,让消费者遭遇“时令菜刺客”。近日,锡山区一家餐馆就因这个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半斤虾68元,“时令菜刺客”现身?

  小婷(化名)是一名美食爱好者。前段时间,她在网上看到一个博主分享锡山某餐馆的菜品,看起来不错,便慕名前往。当天,她和两个朋友在该餐馆点了白灼虾、鲍鱼红烧肉等菜品,结账时被收取440多元。

  拿到账单后,小婷越看越不对劲:“菜单上,虾不是标价8块钱一两吗?我们点了半斤,怎么是68元?红烧肉标价88元/份,账单上怎么变成了208元?”小婷怀疑商家暗地多收费,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148元。

  然而,商家却以菜单未更新,虾是时令菜所以按时令价计算等理由,拒绝退款。双方经沟通协商未果,小婷拨打12315投诉。

  对内对外两个价,商家被处罚

  锡山区市场监管局锡北分局受理该投诉后上门核查。经查,被投诉餐馆菜单上,虾的标价为“8元/两”,但收银台结算系统上为“时令价13.60元/两”。

  为何对内对外两个价?对此,商家解释称,虾的价格会随季节及供应量变化波动,而店内的菜单更换起来比较麻烦,为了省事,该店就以不同时期的进货价为参考在收银系统调整“时令价”向顾客收费。

  此外,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两个问题:顾客餐桌上有蛋炒饭,但菜单及其他展示牌上并没有该餐品的价格;店内招牌菜——鲍鱼红烧肉,没有整体标价,而是以“鲍鱼12元/只”“红烧肉88元/份”分别标价代替,当顾客点这道菜时,商家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默认每份加10只鲍鱼。

  鉴于该商家未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菜品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锡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调查。案发后,商家通过更新菜单等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同时,经调解,商家与小婷达成和解:商家退还多收的价款,并给予小婷一定的经济补偿。

  近日,综合考量该商家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及危害后果等情节后,锡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消费警示

  时令菜不得以“时令价”模糊标注

  锡山区市场监管局锡北分局执法人员提醒,对于“时令菜”等容易出现价格波动变化的商品,经营者不得仅仅以“时令价”三个字模糊标注,应当标明具体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并通过更新或补充菜单、在餐桌或餐馆醒目位置单独设置“时令菜”价格牌等方式对外公示,让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不仅要看价格,还要特别注意查看“计价单位”等信息,如发现商家未明码标价、加价出售商品等行为,请保留相关凭证,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