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秒读

哺乳期女教师返岗被调为清洁工 广州一学校被判赔5.8万元

  3月12日,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审理一起哺乳期女教师被违规调岗的纠纷案件,判决该校赔偿女教师5.8万元。

  女教师谢某于2014年5月12日入职,并与学校签订书面聘用合同。2020年底,谢某因生产向学校申请产假和哺乳假。其产假于2021年3月30日结束、哺乳假于2021年9月7日结束。

  产假结束后,谢某向学校提交了返岗申请,但学校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安排谢某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谢某明确表示不同意,故2021年3月31日至7月10日,谢某未出勤。

  2021年6月15日,谢某哺乳假还未结束,学校向谢某发出《〈聘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某小学与谢某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21年7月10日期满,合同到期不续签。谢某经劳动仲裁,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某小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支付拖欠工资。(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