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许多民间的祭祀活动也开始开展起来,但日前,江苏省南通市民政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这个通告存在“一刀切”的嫌疑,冥币纸钱到底算不算是封建迷信?3月27日,记者联系到南通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是从市场行为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说(禁止)使用这个环节。
网友对通告不“买账”,认为这并不是封建迷信
这份由南通市民政局、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作的通告发布于3月25日,通告的重点内容是南通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开这个通告之外,南通市民政局还联合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了《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提到要“树立和提倡‘厚养礼葬’观念,不铺张、不攀比,以简洁朴素的方式祭祀逝者”,“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缅怀、书写寄语、网络追忆等绿色环保方式祭奠先人、感念先辈”。但网友们对这一通告并不“买账”。他们认为,冥币纸钱和纸扎实物等属于传统民俗,并不是封建迷信,而且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清明节前给逝去的亲人烧冥币纸钱的习惯,如今当地的规定一出,那是不是意味着不能烧纸钱了?“祭祖传统历来都有,怎么现在就成了封建迷信了?”
南通禁止销售冥币纸钱通告并非先例
记者注意到,实际上,南通的这一禁止销售冥币纸钱的通告,并非先例。在这之前,全国其他地方殡葬管理条例或者办法中,已有禁止冥纸冥币销售焚烧的规定。比如,在《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三条就有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制造、销售冥票和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在《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中也有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禁止在城市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禁止播放或者吹奏哀乐,禁止抛撒、焚烧冥币、纸钱”。
此外,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制造和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墓内开展安葬或者祭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墓单位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禁止违反墓区管理规定在公墓范围内焚烧祭品、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注意到,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四章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中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罚则,但何为“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并无规定。但规定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于各地实际情况和风俗习惯各不相同,许多地方性条例和规定则对“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当地民政局:没提禁止使用
3月27日,记者与南通市民政局取得联系。南通市民政局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一规定应该是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制定和发布的,相关事宜需要联系社会事务处,随后,记者也与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社会事务处处长不在,“我们已经看到了网上的情况。”当记者询问其是否注意到网友们的反馈以及这一规定是否合理时,该工作人员答复称,“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看看网上的情况再说。”
针对此事,南通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地是从精神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的角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推进这个事情,当然选择在清明时节这个时间点,确实容易引起老百姓的一些误解。该负责人说:“老百姓有些议论,可能是没有吃透(文件)或者是我们没有解释明白,但和老百姓慎终追远是两回事,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是从市场行为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说(禁止)使用这个环节。”
(封面新闻、央广网、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