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助别人退税为名,使用他人银行App账户,通过“扫脸”验证的方式在网上贷款,然后偷偷转账进自己的钱包。汪某打的“一手好算盘”,让他人背上了38万元的贷款。近日,新吴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奇的案件。
以退税为名“扫脸”
2022年,40多岁的骆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汪某。汪某声称自己熟悉银行业务,可以帮助骆某办理工资退税。“通过App办理后,每个月工资可以退税好几百元呢。”听汪某介绍后,在无锡某工厂打工的骆某信以为真。
某天茶余饭后,骆某将手机直接给汪某进行操作。在需要验证的环节,汪某拿着手机对着骆某的脸进行了“扫脸”识别,之后他偷偷在App上办理了循环贷款,共计2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由于骆某已在银行电子系统预留相关信息且进行了人脸识别,银行作为电子合同签订方认为借款行为是骆某自身的意思表示,于是很快进行了放款。当发现账户里有扣款信息时,骆某询问,汪某给骆某的答复是:“退税还要扣除一部分手续费。”
之后,汪某多次使用骆某的手机和信用卡进行“退税操作”,还向其他银行办理了贷款业务,实际再偷偷转入自己的账户,前后共骗取38万元。为了不让骆某发现,他从贷款金额中抽取900元转账给骆某。得到“好处”的骆某天真地以为这真的是“退税款”,直到他收到法院的传票才恍然大悟。
被判赔偿相关费用
今年年初,银行向新吴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骆某归还其借款并承担相应的罚息、律师费。银行称,骆某曾在该行办理过个人网络循环贷款,现该笔借款已到期,骆某一直没有归还本息,由此产生了相应的罚息及复利。接到法院传票后,骆某感到十分委屈:“法官,我也是被害人啊!我不知道自己被贷款了。”
法院调查审理发现,骆某口中的汪某还牵涉一起刑事案件,而这起刑事案件和本案有着密切联系。汪某曾多次虚构可帮忙办理入职资料填写、个人所得税退税、销卡等事实,骗取被害人骆某等人的信用卡(含密码)、身份证、手机等。尔后,汪某用被害人的信用卡转账、套现或者以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办理银行信用贷款并用被害人信用卡转账、取现,先后从被害人处骗得人民币181万余元,仅骆某一人就涉及38万元。法院最终判决汪某因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责令汪某退赔被害人骆某376000元。
对于骆某莫名背上的“债务”,法官对骆某进行了释法:“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银行在发放借款过程中非善意且存在过失,并且刑事案件中也责令汪某将所骗金额退赔给各被害人。作为借款的相对方,银行有权要求骆某赔偿因违约而给银行造成的损失,包括因实现债权而导致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损失等。”最终,法院判决骆某赔偿银行借款本金和利息、罚息及律师费等20余万元。
新吴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孙士娟表示,人脸识别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妥善保护。本案中,骆某遭遇熟人诈骗,其将手机交给对方并同意对方用手机进行人脸识别,导致诈骗人员让骆某名下背上巨额银行贷款,因无知轻信他人酿成的苦果只能自己承担,于个人和家庭而言都是沉重的金钱代价。
法官提醒,作为个人,应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人脸识别信息、妥善保管手机,不要轻信、不要贪利、不随意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和密码泄露给陌生人,以免发生重大财产损失。作为金融机构,应加强相关设备、技术等各方面安全管理,堵住安全漏洞,防止个人信息数据被他人冒用,以最大限度保护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效保障金融交易安全,给持卡人提供一个安全、可信赖的交易环境。(晚报记者 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