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
李某与某服饰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李某陪妻子待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护理假工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减轻女性在育儿阶段的负担,推动用人单位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某公司与李某竞业限制纠纷案中,某公司与普通员工李某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在李某入职新用人单位之后要求李某承担违约金。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李某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信息不属于核心经营信息,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无需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充分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
同时,人民法院平衡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某公司与李某劳动争议案中,李某作为该公司研发人员,在辞职后拒不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致使该公司启动备用方案,补救研发项目,因迟延交付样机承担了违约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李某赔偿某公司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