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融媒官微消息,6月15日2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豫DJ103F的轻型厢式冷藏货车违规乘人,行驶至叶县洪庄杨镇境内(兰南高速平顶山站出站口西500米加油站)时,司机发现车厢内8人窒息昏迷,迅疾拨打120进行紧急抢救。经全力抢救,截至16日3时,8人不幸遇难。
该起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目前,货车司机和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善后工作已经展开,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多位律师认为,司机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责或全责,或最高面临7年有期徒刑。
家属称遇难8人均为女工
6月17日,一名遇难者的家属杨先生(化名)介绍,自己50多岁的妻子乘坐了这辆冷藏车,不幸遇难。他说,车厢内8名遇难者皆为女性,都是叶县洪庄杨镇下辖村子的村民,此前这些女工们每天统一乘冷藏车上下班。杨先生说,他听现场目击者说,看到车厢里是“满满当当”一车货。但他此前接妻子下班时,冷藏车并未装过货物。据媒体报道,当地一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有目击者称事发时车厢中还拉有冷藏的牛肉以及保温用的干冰。
叶县洪庄杨镇曹李村一位村民介绍,不幸遇难的8人中,有3人都是同村村民。遇难的3人都是在平顶山一家加工厂打工的女工,其中一名遇难者她前几天还曾在村里遇见,两人还打了招呼。
曹李村村委会一位成员告诉记者,该村确有3名女工在事故中遇难,遇难的3名女工年纪相差不大,多为四十多岁,她们也都是各自家里的顶梁柱之一,上有老下有小,当晚几人正准备回家,不幸发生意外。
律师:司机及所属单位需对死者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冷藏车不允许载客,这是违法行为,需要对司机和司机所属公司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置。也就是说,被挂靠公司要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挂靠司机承担连带责任。”可持续交通创新中心研究员李红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分析本起事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对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构成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而言,本案中,司机不顾他人生命安全、违规载人,致8人死亡,司机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责或全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因而司机最高面临七年有期徒刑。在本案司机及所属公司存在重大过错,故除了刑事责任之外,司机及所属单位也需要对死者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专家提醒:货车、农用车、超员车辆、非法运营的“黑车”
等四类车辆坐不得
李红昌表示,我国有严格的冷藏车技术规范和运营管理规定,包括《关于加强冷藏保鲜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的通告》等,对于从业人员有明确要求,要求企业有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从安全角度来看,根本不能允许冷藏车辆搭乘乘客等无关人员。”他说。
该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专家提示,不是所有车辆都能随意乘坐——货车、农用车、超员车辆、非法运营的“黑车”等四类车辆都坐不得。例如,货车、农用车等安全性能差,切勿随意乘坐,农用车、货车等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央广网、澎湃新闻、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