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是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为前提,以促进教育公平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目前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类别、范围如下。
(一)具备民政部门开具的供养证明,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二)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在《扶贫手册》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
(三)具备民政部门证明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四)具备《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五)具备《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少年;
(六)具备民政部门证明,患有重病的困境儿童(学生);
(七)具备民政部门证明,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象子女;
(八)具备民政、公安、军分区等部门证明的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或者警察子女、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等家庭子女。
比较困难学生
(一)具备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学生;
(二)具备民政部门或者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证明,享受特别困难学生认定规定情形之外的政府支出型深度救助的家庭子女;
(三)具备民政部门证明,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等困境儿童(学生);
(四)具备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以上、1.5倍以下的学生;父母有稳定工作的,还应当有父母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
一般困难学生
(一)具备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市低保标准1.5倍以上、2倍以下的学生;父母有稳定工作的,还应当有父母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
(二)可以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
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无锡市学生资助中心
0510-82733039
江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8020169
宜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7978033
梁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2733960
锡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8704548
惠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3592099
滨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10-81178597
新吴区教育局
0510-81891362
经开区教育局
0510-8058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