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8日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从5000元(人民币,下同)提高至12000元。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当天均对这一政策表示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中央再次出台惠港澳措施。
公告还明确,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在新安排下,估算每年能为香港带来额外约88亿港元至176亿港元购物消费额,经济增加值约27亿港元至54亿港元。
公告明确,自2024年7月1日起,有关措施将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除横琴“一线”口岸以外的全部进境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