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看无锡

被“卡”住的电梯加装——

开工告知书都贴出来了 为何多数业主突然反悔?

  43号楼

  17号楼的新装电梯

  近日,家住梁溪区惠泉花园43号楼的盛女士来电反映,去年年底该楼业主协商后决定加装电梯,在前期程序全部走完、委托的电梯加装公司取得开工许可后,多数业主突然变卦,电梯加装难以推进。事情究竟有何原委,昨天,小江进行了实地探访。

  背景

  12户业主有10户同意

  加装电梯取得开工备案

  小江在惠泉花园东区43号楼门口看到一张开工告知书,但现场并无任何施工迹象。据了解,惠泉花园东区内的建筑以板楼为主,2003年建成,普遍层数不高且没有电梯。2004年,盛女士和丈夫陈先生购买了43号楼6楼的房子并入住。“年纪大了以后,每天爬上爬下,又累又担心摔跤,几年前我们就想着能不能给单元楼加装电梯。”丈夫陈先生说。

  去年,与43号楼相距不远的17号楼,业主们在协商一致后决定加装电梯。盛女士向现场的电梯加装人员做了简单的咨询后,再次萌生了为自家单元楼加装电梯的想法,并积极征求其他业主的意见。43号楼共有12户业主,在盛女士的联络下,10户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在意见征集单上签字确认。盛女士得到业主们的授权委托,作为代表全权处理电梯加装事务。

  据介绍,2023年12月6日,惠泉社区在惠泉花园小区公告栏和43号楼门口都张贴了加装电梯的公示材料,包括业主意见征集单、加装电梯立面图等。为避免加装电梯占用小区道路,当时的方案是将单元楼门头拆解改装,留出空间。在10天的公示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惠泉花园43号加装电梯项目”也顺利通过了各项审批,取得开工备案。

  变故

  有业主反对改造门头

  再征集意见变了结果

  今年2月28日,相关单位人员到43号楼安装电梯电表时,一楼一户业主表示“自己未看到公示”,对计划加装的电梯距离自家外墙仅有30厘米提出反对意见,阻止工作人员施工。之后,该业主联合另外两户低层业主拟了一份中止授权委托声明,声明中写道,盛女士未告知电梯加装进度及设计方案,并且与电梯公司签订合同时未通知所有业主到场,强调加装电梯“不可破坏原大楼入户门”,要求立即中止授权委托。6月初,在山北派出所协调下,该一楼业主承诺同意按照新方案加装电梯(改装的门头距离一楼外墙至少1米),并积极协助盛女士与另外两户低层业主协商电梯加装事项。

  然而,业主们的意见又产生了分歧,有原先同意加装的业主改变了主意。

  6月29日,在街道工作人员的组织下,43号楼的12户业主就加装电梯重新做了意见征集,这次仅有3户同意加装电梯,5户已出资业主中有3户要求撤资。

  说法

  新的意见征集能否

  推翻前一次的结果?

  新的意见征集可以推翻前一次意见征集的结果吗?小江以43号业主的身份向梁溪区住建局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涉及民事纠纷,建议业主向律师进行咨询。目前,惠泉花园43号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已经取得开工备案,手续齐全,原则上电梯公司可以正常进行施工。根据2022年印发的《无锡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相关规定,阻挠、扰乱、破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还是建议和其他业主协商一致。”工作人员说。

  联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虎表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全楼业主共同利益,问题较为复杂,不是简单诉诸法律就能妥善解决的。“盛女士可以尝试走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但能否有效解决问题,我认为存在疑问。”张律师说,根据《办法》相关规定,提议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申请加装电梯,应当经上述征求意见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张律师建议坚持加装电梯的业主们针对其他业主的反对意见,和其他业主再进行协商,争取多数业主同意,“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无法推进下去,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此前参与出资的业主们共同承担。”

  (晚报记者 虹生/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