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秒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配套细则正式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26日发布消息称,为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更好发挥非银行支付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作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明确了行政许可要求,细化了支付机构设立、变更及终止等事项的申请材料、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持续提升监管规则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实施细则细化了支付业务规则,明确支付业务具体分类方式和新旧业务许可衔接关系,实现平稳过渡。

  此外,在过渡期安排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已设立支付机构应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有关设立条件、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等要求。过渡期为实施细则施行日至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