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秒读

最高检明确:对提供财务造假 “一条龙”服务应从严打击

  记者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

  这份解答明确了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过程中如何认定公司、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如何认定“直接经济损失”,如何把握“情节特别严重”的升档标准等具体内容。

  解答明确,财务造假犯罪层级多、链条长,涉及的公司、企业人员也较多,对此应坚持分层分类处理。单位或个人专门为公司、企业提供财务造假“一条龙”服务的,应当从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