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要闻

上海修法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近日经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旨在推动更高起点上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上海更好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由原来的八章三十九条扩充至现在的八章六十五条,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金融体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包括丰富金融领域“上海价格”“上海指数”指标体系,培育人民币资产定价基准;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在沪设立功能性总部、分支机构专业子公司和专营机构,推动完善机构定位、创新组织形式、优化差异化发展路径等。

  在深化金融改革方面,条例明确,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开展债券业务创新,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统一对外开放,完善期货和衍生品产品序列,建设全国性大宗商品流通领域基础性平台,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等。

  在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方面,条例要求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并深化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