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网事

记者调查“医托”骗局

病友是假扮的 药是动过手脚的

  整治“医托”的宣传活动。

  黄先生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视频。

  近日,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反映了自己正常就医时遭遇“医托”,最终被骗高额费用的经历。这些“医托”常在医疗场所附近活动,以病友、老乡等身份,与患者或其家属搭话,通过“自己的病情类似”等话术,推介医疗服务或诱骗患者到一些小诊所看病。往往患者花了钱,医疗效果却难以保证。

  “医托”为何久治不绝?治理难点在哪里?如何更有效地打击?

  购药花费3960元,成本仅42元

  近日,贵州一名网友黄先生接连在贵州贵阳、六盘水等地的公立医院附近发现了“医托”的存在。黄先生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视频显示,一位患者因为听力问题被骗至小诊所,购买了3960元的药物,成本仅42元。

  半小时后,一位带着孩子的女士也被“医托”带进了这家诊所,花了2980元买了成本仅140元的药。

  黄先生表示,这些人都是去正规医院就诊时被“医托”盯上的。“医托”介绍的小诊所开了中药和西药,一些中药被打碎,患者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成分,因此无法判断价格。

  黄先生说,六盘水“医托”的套路与上述贵阳的案例基本一致,在固定证据后,他已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六盘水市钟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钟山区卫生监督站副站长何婷婷表示,卫健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被举报的诊所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例资料和部分药品未进行价格公示的问题,涉及“医托”的线索已移交钟山公安分局核实处置。

  记者梳理有关信息看到,福建网友“元元”在当地投诉平台举报称,她陪母亲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于山院区就诊时,被一男一女两名“医托”骗至另一诊所,最后支付了2800多元的药费。四川一名网友在看妇科时,也遭遇了类似骗局。

  有网友反映,随着社交平台的发展,不少“医托”还隐匿在网络上,通过评论或私信等方式,推荐各种违规诊所。

  “医托”隐匿性强成治理难点

  不久前,浙江一家公立妇幼保健医院联合公安部门,成功发现并打击了一批活跃在医院内的“医托”。

  该院门诊部主任孔芳(化名)告诉记者,从诊疗环境来说,“医托”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对患者个人及其家庭而言,可能花了大价钱却延误治疗时机,甚至加重病情。

  一名50多岁的患者被骗至小诊所治疗的案例,令孔芳印象深刻。

  孔芳说:“患者被骗之后又回来找我,说是没有看好。小诊所给患者做了一些微波、激光等治疗。患者把杂七杂八的收费都拿来给我看了,很小的毛病被放大化了,患者很紧张,不停地去治疗,花掉了很多钱还是没看好。”

  孔芳认为,“医托”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是其流动性及隐匿性极强,即使医院保卫科发现异常,由于这些“医托”手里有病历及挂号单,难以对其进行约束。

  在长期的打击治理中,如何固定证据、是否有法律依据对“医托”及共谋的诊所进行处罚,是另一项难点。

  何婷婷表示:“我们遇到的难点有两个方面,执法过程中取证困难,同时缺乏一些必要证据来支撑,另外就是患者主动举报‘医托’的意识还不够强。”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晓翔认为,除了不法分子对利益的追逐,优质医疗资源稀缺和患者不够了解诊疗服务流程、缺乏警惕性,也是“医托”久治不绝的重要原因。

  专家:需多部门合力打击

  胡晓翔认为,从法律及规章制度建设来说,“医托”治理有法可依。1998年就有了《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 严厉打击“医托”违法活动的通知》;2005年,原卫生部、公安部等几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适用于整治“医托”乱象的内容。

  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明确地方各级公安、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要对医疗机构内及周边活动的“医托”“号贩子”等情况进行摸排,对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胡晓翔认为,“医托”乱象是复合型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散布在不同监管执法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内,需要各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多跑腿、多观察。

  胡晓翔表示,除加强宣传,各级医疗部门需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这也是打击“医托”的有效手段。

  (北京日报)

  网友闲话

  @壁纸小生:“医托”骗局多,就诊须留意。咱们得小心些,别让骗子笑掉大牙。

  @少女情:利润这么高,这些人都变得疯狂起来了。

  @趣味老虎:有些骗子利用了人们同病相怜的心理,以为遇上了热心病友。不过,我也遇到过很多热情帮助我的陌生人。

  @仰泳的鱼:很多人缺乏保护意识,即便发现被骗,也会因为证据不足难以维权。

  @唯美的风:有次我急性肠胃炎到市区的一家大医院看病。一个看似热心的中年妇女靠近了我,自称是患者家属,孩子的病情与我相似,刚刚在附近诊所找到了位“神医”,能即看即治,省去排队等待时间。我也是在病痛与焦虑下一时糊涂,就跟她去了个小诊所,结果花了钱还没啥效果。

  @胖胖狼:这事涉及多个部门,部门间如果信息沟通不畅、执法力度不一,就会导致打击效果不尽如人意。

  @小王家的大王:钱是小事,关键是患者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甚至遭受二次伤害,简直是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打击。更为恶劣的,“医托”还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闪电雷鸣:医院得加强宣传,提醒患者防范,避免上当受骗。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不法诊所的查处力度,切断“医托”与不法诊所的利益链条。公安机关要对涉嫌诈骗的“医托”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山上雪:医疗的本质是救死扶伤,“医托”就是一颗毒瘤,严重损害患者的权益。

  @炒面兄弟:和防范其他骗局一样,大家要学会甄别信息真伪,这样才能阻断“医托”、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