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3年6月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犯罪19件20人,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335件1569人。
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随着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近年来,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愈演愈烈,在网络上肆意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按键伤人”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人格权利,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网络秩序,影响公众安全感。与传统违法犯罪不同,网络暴力信息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大、影响消除难,舆论风暴可能令被害人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且被害人往往面临举证难、维权难等问题,难以通过自身方式实现权利救济。
最高检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不断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集中办理一批个人信息保护重点案件,强化精准监督和诉源治理。对非法获取、出售、提供、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诽谤、侮辱他人,侵害他人隐私;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实现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全流程打击、系统化治理。
同时,根据“两高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中网络侮辱、诽谤刑事案件的公诉标准和自诉转公诉程序,畅通诉讼程序,让被害人不再孤立无助。
下一步,最高检将针对当前网络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因受“流量经济”“粉丝经济”等因素影响,“网络水军”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网络平台等各网络主体不履行平台管理职责,甚至为了追求平台“流量”而放任、故意引导网络暴力行为等等,进一步落实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新出台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整治“网络水军”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网络暴力犯罪案件。加强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收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暴力等案件,适时制发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指引作用。
案例
借网暴推广引流
公众人物王某偶然发现,网民李某在其微博上搬运、转载了一篇关于王某学术造假、个人感情生活等内容的文章,引发了6372次转载、2.2万余条评论以及66万次点赞,涉案话题一度登上当日微博热搜榜。而李某的微博共有400多万名粉丝关注,被认证为“微博2020十大影响力娱乐大V”“知名娱乐博主”。
王某认为,李某未经核实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造谣、抹黑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发布的内容真实性缺乏客观依据,其通过“微博大V”账号发布文章,同时利用加带微博讨论话题的方式进一步传播扩散,却未对文章中带有贬损诽谤的内容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被认定为利用网络关注度及影响力传播虚假信息,引流吸粉、以谣谋利的恶意营销行为,已构成对王某名誉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初中女生遭网暴致重度抑郁
“我相信我很好。我以后会好好学习,我以后想做一名心理咨询师,帮助别人。”近日,在接受完心理疏导后,小兰拉着“莎姐”检察官的手认真地说道。
小兰是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网暴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2021年4月,初中生小兰因与其他同学产生矛盾,同学小敏便匿名向校园“表白墙”发帖对小兰进行诽谤。该“表白墙”的管理者青青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将上述内容公开发布。很快,同学们对该条帖文议论纷纷,甚至“人肉”出了小兰的个人信息。
网上的跟帖和现实中的风言风语,让小兰不堪重负,身心疲惫,产生了厌学情绪,心理问题逐步显现并加剧,身体也出现了不适症状。
老师和家长只知道小兰身体不适,但对她的心理障碍并不知情,直到2023年的一次学生心理筛查。筛查数据提示,小兰心理异常。经医院诊断,小兰患上了重度抑郁。随后,小兰辗转多家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023年,小兰一家来到沙坪坝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将该案转介该区检察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
“莎姐”检察官认真倾听了小兰家人的诉求,经小兰家人申请,沙坪坝区检察院决定依法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借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明确了小敏、青青等人的身份信息。2023年12月29日,小兰以名誉权遭受侵害,导致其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为由,向法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今年2月27日,法院审理此案,检察官到庭支持起诉,并发表意见。5月28日,法院判决小敏、青青以书面形式向小兰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小兰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卸下心结的小兰及其家人也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积极接受妇联、卫健委开展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小兰的心理状况日渐好转,逐渐回归到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中。
链接
网络暴力包括哪些违法犯罪行为
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的;
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
在信息网络上实施、组织或者鼓动他人实施威胁恐吓、纠缠滋扰、电话轰炸等行为的;
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
基于蹭热度、推广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信息的;
其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网络暴力行为的。
(据央视 检察日报)
网友闲话
@飞天小麻雀:广大网民应该保持警惕,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可能含有微量榛子:我总以为清者自清,却忘了人言可畏。网络时代,各种造谣,白的也能说成黑的。造谣一张嘴,澄清跑断腿,而且别人也未必相信澄清。
@靠谱的好青年:文明用网,理性表达。自觉抵制“骂”文化,对网络暴力说“不”。
@左手写字:我们都不想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更不要成为网络暴力的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