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公园事业高质量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将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特别明确提出: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种认养、捐资捐物等形式,依法参与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城市公园共建共治共享。
《办法》明确:城市公园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既有城市公园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应当组织实施改造;不具备无障碍设施改造条件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
《办法》指出: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公布草坪和林下空间的开放时间、范围等信息。
此外,《办法》明确:严禁在城市公园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