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秒读

市场监管总局:拟鼓励生乳直接加工婴配乳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原辅料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婴配乳粉)质量安全。

  《征求意见稿》鼓励使用牛乳或羊乳直接加工婴配乳粉,1岁以上幼儿配方乳粉标签主版面产品名称下可标注“牛乳加工”或者“羊乳加工”字样等。《征求意见稿》要求新申请注册使用基粉的婴配乳粉产品配方,其基粉应直接使用牛乳或者羊乳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