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5日就近日公布的新修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进行解读,进一步规范长江河道采砂许可审批规定,并相应明确了7种不予批准采砂的情形。
具体来看,7种不予批准采砂的情形为:不符合长江采砂规划可采区及可采期要求、不符合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不符合采砂设备功率要求、不符合采砂船只数量要求、采砂船舶及船员不符合要求、采砂设备及人员不符合要求、有采砂失信行为或不良记录尚未修复。
办法明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保护优先。在落实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基础上,办法明确规定长江采砂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总量控制、有序开采、严格管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