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滨湖法院首创诉讼信用信息披露机制,为涉诉企业破解了征信困局。
市场主体(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因为某个事件或行为已经涉及法律诉讼,相关的信息往往会被第三方征信机构抓取并标注为“风险信息”。由于缺乏具体的案情说明,合作单位当看到“风险信息”后,难以准确判断涉诉主体的实际信用状况,就会导致企业在贷款授信、招投标等活动中受到不必要的限制。
为破解这一难题,近日滨湖法院出台了《关于诉讼信用信息披露的规定(试行)》,明确了涉诉主体有贷款授信、招投标、股权融资等正当需求时,可向法院申请披露其诉讼信用信息,由法院根据其履行诉讼义务的情况出具相关证明,帮助市场主体消除误解、修复信用。
不久前,某科技公司成为该机制的首个受益者。该公司在一起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促使原告撤诉。为避免涉诉信息影响其正在申请的银行贷款,该公司向滨湖法院金融法庭申请诉讼信用信息披露。法院审核后,当场出具证明,帮助其顺利获得金融机构认可,顺利申请到银行贷款。该公司董事长金某对此连连称赞:“滨湖法院的这项举措既高效又贴心,切实解决了企业的实际困难!”这一创新机制一经推出,便受到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的广泛好评。(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