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看无锡

新吴区首例公积金贷款“法拍房”成交

  本报讯 “没想到法拍房还能用公积金贷款。”近日,市民刘先生通过新吴法院司法拍卖购得新吴区某小区房产,成交后顺利完成公积金贷款、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收房。这是新吴区首例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法拍房购房案例。

  此前,江苏高院、省住建厅、人行江苏分行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前不久,刘先生在网上看到某个法拍房觉得非常合适,在现场看样之后咨询法官能否进行公积金贷款,在得到肯定答复后他立即报了名。最终,在十组竞拍者中刘先生以合理的价格竞拍成功。

  “在公积金贷款数额进一步提高、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的背景下,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无疑非常具有性价比。同时,法拍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会进一步增加法拍房的潜在购房者,对提高成交率、成交金额大有裨益。”承办法官说。(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