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30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无锡市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违法线索,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违法线索征集是为了着力解决肉制品制假售假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市场秩序。征集范围涵盖肉制品生产与经营环节,公众如发现以下违法线索,可以向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反映:肉制品生产企业或小作坊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生产加工过程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不相符。肉制品经营单位,尤其是城乡结合部、景区周边、大集庙会等重点区域的肉制品销售主体,以及烧烤店、火锅店等餐饮服务主体,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
线索举报可以通过电子邮箱、邮寄信件等方式(线索填写表请扫码获取)。通过电子邮箱反映的,请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spc_wx@163.com,并在邮件名称中注明“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违法线索”;通过邮寄信件反映的(建议使用EMS),请邮寄至“无锡市永和路28号,无锡市市场监管局1605室,邮编:214023”,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违法线索”。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务必提供线索涉及的单位名称、具体问题、发生时间、反映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同时,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已进入和经过纪检监察、行政案件立案等程序办理的问题线索,以及不涉及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违法问题的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