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包子铺的40年,藏着城市的味觉记忆,也藏着经营者的心血。当“山寨店”试图借老店的名声分一杯羹,一场关于“老店招牌”的纷争展开帷幕,而法律终为“正版”品牌撑腰。近日,滨湖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件侵权案件。
40年老店:
从街头小摊到“无锡味道”名片
只要打开社交平台搜索无锡的美食,“园园包子铺”就会出现在美食推荐榜单中。松软的面皮,清爽脆嫩、绵密香甜的包子馅是各路网友对其的美赞。而这个从1985年就支棱起来的包子铺,是钱阿姨和她老公一家40年的心血。
“当年为了生计,专门和我公公学习了做包子。”一开始,钱阿姨的包子铺设在街边,用刚出生女儿的名字“园园”作为店名。为了让包子更好吃,钱阿姨平日里就研究了很多不同的馅料,最终配比好的肉、菜、豆沙馅成了经典的味道,而包子铺的生意也越来越红火。
从路边摊搬到曹张的店铺里,作为总店,钱阿姨一干就是30多年。谈到包子好吃的秘方,钱阿姨表示:“主要是用料的讲究、配比的独家。”为了把控包子的品质,今年65岁的钱阿姨仍然每天坚持亲自到店指导做馅。“总店每天可以卖到3000多个包子,很多上海、常州等外地游客也慕名而来。”钱阿姨说。
目前,“园园包子铺”已经开了3家分店,分别在惠山古镇、南禅寺景区和芦庄市场。为了迎合年轻人的口味,惠山古镇的包子铺还创新了香辣味,而其他的店铺仍然保持了带有“微甜”的无锡本地风味。凭借扎实的手艺,包子铺先后捧回“好味道包子奖”“特别推荐大包”“2019寻味梁溪最具传承信念品牌”等荣誉,甚至成了无锡人记忆里的“家乡符号”。
昔日学徒:
“蹭流量”复制包子店
2021年夏天,张大姐(化名)看到无锡某市场附近开了两家店,一家叫“园园点心店”,另一家叫“园园爸爸餐饮店”,其门头和电子屏上大大方方写着“园园包子”几个字。“难道园园包子铺开分店了?”抱着尝鲜的态度,张大姐买了几个肉包。但是,很快她发现皮厚馅少,和原来的味道并不一样。很多民众对新开的包子铺并不买账,渐渐冒出疑问——“这两家是不是冒牌的?”“和曹张那家到底啥关系?”
风言风语传到了钱阿姨的耳朵里,她和家人才发现,原来是曾经的员工韦某开的店。韦某自21岁左右便来到“园园包子铺”当学徒,一干就是20年。2021年他离职后就开了两家包子铺,打着“园园包子”的旗号,不仅用了相似店名,还以近似的文字注册了商标,并在抖音、美团等平台用“园园包子(某市场店)”做店名。
钱阿姨表示,如果他的包子不好吃、卖得不好,岂不是影响了自己的声誉。沟通无果后,钱阿姨一家将韦某告上了滨湖法院。韦某在庭审中辩称,“某某包子”“某某食品”的店名司空见惯,“园园包子”这么普通的名字也有专用权?韦某还称自己注册了“园园放心”商标,并且注册的企业名称分别叫“园园点心店”“园园爸爸餐饮店”,这也算侵权?
法院判决:
商标侵权成立,摘牌!道歉!赔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园园包子店”文字注册商标经核准注册,该注册商标由“常见名称+商品通用名称+组织形式”组成,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单独、正当使用“园园”“包子”“包子店”等仅含常见名称或商品通用名称的标识。但是,由于“园园包子店”商标权人长期经营,商品已具有一定知名度、美誉度,“园园包子”可以独立发挥商品来源识别作用,属于显著性要素,商标权人就可以禁止他人在同种、近似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擅自使用“园园包子”标识。
而被告直接使用“园园包子”作为招牌,极易让消费者误以为和老店有关联,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构成商标侵权。韦某虽然注册了“园园放心”商标,并且注册的企业名称分别叫“园园点心店”“园园爸爸餐饮店”,但其进行商标性使用的标识为“园园包子”,没有规范使用自有注册商标,应承担民事责任。
最终滨湖法院判决,两家侵权店铺必须立即拆除含“园园包子”的门头、电子屏,同时在抖音、美团等平台下架所有带“园园包子”的店名和宣传内容,不得再用该标识进行任何经营活动。其次,被告需在报刊媒体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刊登方式、刊登内容、持续期间由法院审核确定)。结合老店为维权支付了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开支,加上商标权受到侵害、品牌美誉度受损的经济损失,法院判决被告赔偿72600元。 (晚报记者 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