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要闻

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法治保障

《无锡市数据条例》8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昨从《无锡市数据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无锡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数据资源、数据流通、数据产业、数据安全与保障四个方面,将国家相关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法治实践,标志着无锡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与数字经济发展领域迈出关键一步。

  数据资源如何更好地被利用?在数据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数据权属不清、流通不畅、产业支撑不足等痛点。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的正式发布为释放全市海量数据资源价值、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方面提供了法治保障。在推动公共数据管理方面,《条例》明确规定,数据主管部门推动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回流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公共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个人、组织认为市公共数据平台中已开放的公共数据存在错误、遗漏等数据质量问题,或者认为已开放的公共数据侵犯其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市公共数据平台提出异议。

  在数据流通方面,《条例》鼓励企业依法开展数据的共享、开放和交易,促进数据跨区域、跨行业高效流通利用。值得一提的是,在数据产业培育方面,《条例》着力于支持引导数据企业发展,开展数据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培育数据标注产业,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建设,完善物联网数据产品开发应用产业链。同时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推进科技、金融、人才与数据产业的深度融合。

  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引擎。“《条例》的发布有利于培育创新动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数据支撑。”无锡市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无锡市数据条例》的制定实施是我市贯彻落实数字中国战略的关键举措。《条例》的进一步实施不仅有利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规范体系,为加快无锡数实融合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还将进一步通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将我市海量数据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竞争优势,为无锡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数智动能”。(毛岑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