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一事终有了明确的调查结果。
北京峰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永福认为,“奔驰女”亮证冒充执法人员,其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黎某的行政执法证被其妻子持有冒用,如果是因为该证件随意存放所致,那黎某违反相关证件管理规定和公职人员纪律规范,如果黎某是故意将证件提供给妻子使用以获取便利,那其行为就涉嫌滥用职权。
据官方通报,当时驾驶奔驰车的侯某某,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员工,非公职人员。事发时侯某某向对方司机“亮证”,手持的是丈夫的行政执法证,其丈夫黎某是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
侯某某的丈夫黎某,其“二级消防士”是什么身份和级别,为何持有行政执法证?
二级消防士是一种消防救援衔。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消防救援衔分为管理指挥人员(三等十一级)、专业技术人员(二等八级)和消防员(三等八级)三类。
其中,消防员的三等八级为:
(一)高级消防员:一级消防长、二级消防长、三级消防长;
(二)中级消防员:一级消防士、二级消防士;
(三)初级消防员:三级消防士、四级消防士、预备消防士。
可以看出,二级消防士位列消防员的第五级。
我国消防法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内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2025年1月,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根据该规定,消防执法人员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消防行政执法职责。
陈永福介绍,消防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其执法证件是证明其执法身份和职权的专用凭证,仅限于本人执行公务时使用。
陈永福认为,“奔驰女”冒充使用丈夫的行政执法证,如果仅用炫耀、威吓或获取小额便利,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可视情节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如果她非法使用丈夫执法证件进行招摇撞骗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就可能涉嫌盗用身份证件、诈骗等刑事犯罪。
对于“奔驰女”的丈夫——消防员黎某,陈永福律师认为,如果黎某只是因为随意存放证件,导致执法证被妻子使用,那其行为违反相关证件管理规定和公职人员纪律规范;如果黎某是故意将执法证放在妻子私家车上,主观上有意或默许其妻子使用其证件,帮助妻子获得某种便利,那黎某的行为就涉嫌滥用职权;如果其妻子行为构成刑事犯罪,那黎某行为有可能还构成帮助犯罪或共同犯罪。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