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要闻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本报讯 昨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就我市2025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等有关事项作出通知。通知明确,2025年7月1日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调整为35200元,最低限额调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

  通知要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一致,均不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即职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4244元,下限各为125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缴存年度调整一次。

  各缴存单位应于2025年9月底之前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对2025年7月至调整办理当月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单位因经营困难,需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持缓缴申请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超过1年需继续缓缴的,应提前1个月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