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跨国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19名被告人均获刑。一条利用人体藏毒方式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链条被彻底斩断。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宋某某在缅甸境内伙同王某、唐某、叶某某、袁某等人从事走私、运输毒品上游工作,通过社交软件招募人体运毒的“骡子”。期间,作为“骡子”的被告人韦某某等数人在宋某某等人的接应下,偷渡至缅甸,并被安排将装有毒品海洛因的颗粒吞入体内。“骡子”偷渡回境内后,分别去往云南省昆明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咸阳市、江苏省无锡市等地,再将毒品排出体外获得报酬。“骡子”将每粒5克左右的胶囊状圆柱体海洛因吞入体内,少则吞食40粒(约200克),多则吞食80粒(约400克)。其中,被告人宋某某走私、运输海洛因达4700余克,被告人王某某走私、运输海洛因达1800余克,其余17人走私、运输海洛因100克至1000克不等。
最终,被告人宋某某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唐某等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袁某等13人被判处8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小惠、通讯员 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