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政告〔2019〕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我市定于 9 月 18 日 10:00-10:19 组织城市防空警报试鸣,具体时间为:
10:00-10:03 ,鸣放“预先警报”;
10:08-10:11 ,鸣放“空袭警报”;
10:16-10:19 ,鸣放“解除警报”。
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学生听到警报信号后,保持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秩序。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