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9月19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强化省际动物防疫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保障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并印发《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工作规程》,自今年10月1日起,对外埠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备案管理。
据了解,为加强疫病防控,江苏已有243家企业在外省备案。江苏自2018年11月29日起,对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湖南等5省入苏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实行备案,迄今已有185家企业在江苏备案。根据《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江苏决定将备案区域扩大到全国。
需要备案的供苏动物及其产品种类为经检疫合格、供屠宰用的猪、牛、羊、鸡、鸭、鹅及其可食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