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行原则也就是大家俗称的“拉链法则”,在车道减少的路段或路口,如原来两条车道的车辆要并成一条车道或原来三条车道要合并成两条或一条车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依次交替通行,即一条车道上的机动车向前行驶进入减少后的车道,本车道后面的机动车应当让另条车道上的机动车通行,按此类推,相邻车道上的车辆交替向前通行。(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