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我市启动秋冬季首个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六大行为被严控 市民要注意防护

  本报讯 昨天上午8时,我市启动今年秋冬季首个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士介绍,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气象台预测,11月1日,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较差,空气质量将达到中度—重度污染。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我市已采取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措施。

  “我市已两年没出现‘浮尘天’,此轮是今年首次。”相关人士介绍,受西北部沙尘天气影响,长三角地区PM10浓度持续偏高,空气质量较差。11月1日夜间至2日,全省具备一定水气条件,市气象局将根据我市水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黄色预警期间,哪些行为将管控?相关人士介绍,“六大应急举措”同时启动,一是列入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全面按照黄色预警级别实施强化管控。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二是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暂停施工场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铣刨、土方运输、楼层垃圾清扫作业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加大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场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场地等加强遮盖。三是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四是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五是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六是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近期,我市工信、公安、住建、交通、城管、商务、市场监管、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将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工业企业、加油站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市民,在浮尘天里,人的眼、鼻、喉、皮肤等直接接触部位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主要表现为流鼻涕、流泪、咳嗽等症状,严重的还可能导致皮肤炎症,应尽量减少外出,关闭门窗,体质较弱的慢性气管炎患者以及老人、小孩尤其需要注意防护。(马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