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江阴交警城西中队接到一条网友举报线索:某二手车经销商多次通过微信朋友圈发送二手车广告信息,且视频内容显示均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经对相关信息核实,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该微信用户,当事人代某经营汽修厂,平时也销售二手车。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今年7月份以来,代某在微信朋友圈以小视频的形式发送了约10条二手车广告,且均是在其本人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发送。民警依法对其做出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代某认识到了自己分心驾驶的严重危害,并表示今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除了上述案例中的开车使用手机等情况,分心驾驶还主要表现在日常驾车过程中抽烟、进食、聊天、长时间关注车外某个突发情况等行为。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分心驾驶是指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因驾驶人视线偏离或分心产生的注意力不集中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常见且重要的原因,在追尾碰撞事故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交警提醒:开车时使用手机接打电话、发朋友圈、玩游戏等行为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