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纵横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提出要引导规范金融、地产企业进入养老市场

探索各类跨界养老商业模式

到2022年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初步构建,老年宜居的社会环境初步建立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按照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分别是:到2022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全员劳动生产率平稳增长,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稳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养老保障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初步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初步构建,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宜居的社会环境初步建立。

  到203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更加科学有效,社会财富储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全员劳动生产率合理增长,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构建起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人均预期寿命和健康预期寿命稳步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有序衔接、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国家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前列,科技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老年友好型社会总体建成。

  到本世纪中叶,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安排成熟完备,老年友好城市、友好乡村、友好社区遍布全国,全体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目前,我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养老机构服务供给总量短缺与结构矛盾并存。对此,《规划》提出要加大养老服务投入力度,多渠道、宽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一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品质。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探索社区互助式养老,鼓励老年人根据喜好及相互约定,自愿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式养老。二是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一方面,要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做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经过一定程序整合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逐步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格局。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落实同等优惠政策。提高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引导规范金融、地产企业进入养老市场,鼓励养老机构探索各类跨界养老商业模式。三是推进医养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