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特别报道

上市公司企业家代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让市场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在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如何让市场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关键。11月21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无锡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召开座谈会。十多名来自上市公司的企业家代表齐聚一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本版选取座谈会精彩发言,以飨读者。

  ●钱斌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感谢大家提出的非常好的意见建议。全市法院会坚持平等保护,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设身处地为企业考虑,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的发展,一定要在规则的框架内进行,才能走得远、做得大。所以,我也希望广大企业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家要有小目标,但也要把企业放到更大的层面中去规划,力争在行业中做排头兵,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张忠 无锡市发改委改革处处长

  面对面座谈,让企业家更多、更好地了解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实施意见》中6个方面、31项重点工作,条条都是实打实的惠民措施,还有专门的领导小组、相关的评估考核机制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对于下一步工作我有以下建议:一是工作上加强协同;二是在评价指标体系上及时沟通;三在宣传上加强联系,让更多企业了解无锡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的工作。

  ●闫浩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

  现在的司法程序比较简便、高效,我建议法院进一步简化提供各项材料的过程,提高效率。通过法院系统和金融系统的协作,现在做诉前保全、账户查封和解封时,渠道比较畅通。我希望以后这个过程能更加透明。好比网购可以查看物流信息,希望以后我们也可以实时查询诉讼、查封等进展到哪一步。

  ●许国强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局副主席

  仔细阅读过《实施意见》后,我有两点建议:首先,远东集团拥有很多知识产权,被侵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在维权的过程中追根溯源很难。恳请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能给予企业更多支持,特别是本地的知名品牌、商标,迫切需要司法层面的保护。另外,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营商环境像空气和水一样必不可少,在软实力建设层面,也希望各级法院能提供更多的指导和服务。

  ●张洪远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知法才能守法。希望法院能定期到企业进行普法宣传,让企业相关人员知晓最新的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调解员选择培训、制度建设、业务规范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专业指导。另外,典型案例对企业具有警示作用。但目前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企业不一定能看到,希望以后法院能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分析、研究,并扩大案例发布的平台,充分发挥以典型案例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徐文霞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办主任

  我对于“网上立案系统”的感触比较深,一方面它提高了立案的效率和力度,另一方面庭审观摩的功能给了我们企业法务工作者一个学习和借鉴的机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也深感企业力量的薄弱。有时候维权过程复杂、耗时较长,结果可能还不尽如人意。所以我希望法院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多和企业交流,多为我们保驾护航。

  ●单正刚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首先,非常感谢法院、政府监管部门和媒体愿意倾听企业的声音。现在不少企业、个人,设立了离岸公司。在与这类公司打交道,尤其是发生纠纷的时候,往往立案难、执行难,希望法院能提供这方面的法律援助。另外,我们也频频遇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困扰,每年在这方面都有巨大的花费。希望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给予辅导,帮助企业提升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在遇到侵权时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金轶梅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总监

  依法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对上市公司来说十分重要。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常常因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案件而被法院冻结,这会对企业后续参与重要项目招投标造成很大影响,很可能导致案件还没出结果,企业已经出问题。希望法院今后能站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时候,尽可能对房产等对企业经营影响不是特别大的财产进行保全,给企业一个“放水养鱼”的空间。

  ●陈友福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目前,有些破产企业的原法人或相关人员日子比我们合法合规的经营者还好。这是因为法院对于破产企业原法人或相关人员的后续监管不到位,以至于这些人中存在“漏网之鱼”。所以我希望法院能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对这类人员的监管力度,别让老实人吃亏。

  ●邱峙源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

  我希望法院能进一步畅通网上办事渠道,进一步优化流程、缩短办事时间。目前,无锡在建立集中送达机制这方面做得比较好,希望审判和执行环节能够衔接得更好。另外,对于企业来讲,期待更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更好地保护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朱晓明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长

  由于信息的不透明、不对称,目前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合作对象的经营信息,这会对企业决策产生一定影响。《实施意见》中提到要聚力司法信息公开,构建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环境,我十分赞成。希望法院能更加及时地公开开庭公告、生效裁判文书等信息,让企业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合作对象有没有涉及诉讼、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等等,为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吴凡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我觉得《实施意见》中的各项举措很重要也很全面,但是在宣传推广方面需要加大力度,让更多企业知晓这些举措。另外,大多数企业人员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经验不足,希望法院能够定期提供专业指导,通过普法宣传、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降低不必要的损失。

  ●沈剑飞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我希望法院能送法进企业,企业在这方面的需求非常迫切,例如我们对合同法、劳动法有很多吃不透的地方,期待法院能对我们做更多专业指导。此外,《实施意见》中提及的胜诉利益兑现和执行难,也是企业发展面临的难点。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将好的做法贯彻下去、做出成效,进而推广到全国,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金武 江阴银行副行长

  这几年,全市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案件审判质效越来越高,执行力度越来越大。站在银行的角度,我希望法院能通过司法手段加大对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希望媒体能对一些涉案金额比较大、社会影响比较恶劣的企业经营者进行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范围。同时希望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加强与银行的沟通交流与协作,携手防范金融风险。

  ●潘金良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我们公司是2016年8月上市的,和在座的其他公司比上市的时间相对较短, 目前公司涉及的诉讼也比较少。所以我今天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参加座谈的。我希望法院能加强普法工作,送法进基层、进企业,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