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市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31条实招护航营商环境优化

  本报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11月29日,市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并将于近期出台具体的考核规定。共31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招,这既是市中院对社会的承诺,也是一种倒逼,在条条落实中努力达到审判质量效率跻身全省法院前列的目标,助力无锡打造国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为了让诉讼更便捷,“31招”中,市中院依托诉讼服务网的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一体化办理,畅通当事人网上办事渠道,并探索建立无人值守的24小时自助式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自助办理立案全流程覆盖的服务平台。在市中院的推动下,市工商联设立了无锡市法联商会商事调解中心,通过“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实现诉讼和调解的有效衔接。

  针对广大企业关心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本次出台的“31招”中,市中院主导建立了知识产权互联互通保护工作机制,使政府、司法、中介机构、院校及相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实现信息、资源和优势共享。探索灵活运用破产和解工作机制,通过畅通破产程序的入口,推行破产审查立案登记,保障当事人破产申请权,实施清案审限管控,建立清案指导联络人、清案季度通报、破产管理人工作迟延惩戒等制度的方式,帮助暂时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或推动落后企业“完美落幕”。挽救有发展前景的濒危企业,将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让投资创业者在无锡发展更安心,市中院将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下转第2版>>>

  31条实招护航营商环境优化

  上接第1版>>>严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危害企业家人身安全以及“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突出打击在企业建设发展或市场竞争过程中的村霸、行霸、市霸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严格把握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准确适用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张子秋 潘唐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