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热闻

安置房漏水 赔偿该找谁 村民设路障 路权需认定

  日前,江阴市副市长郁秋皓,偕同江阴市人社、民政、住建、农业农村、城管、生态环境6个部门的负责人走进“作风面对面”活动,为广大市民答复农村私设路障、安置房漏水等问题。

  问:我是顾山街道安置房小区南新家园的居民,是2008年拆迁后入住的。去年梅雨季开始我发现房屋漏水,之后多次向社区、12345反映,今年8月份才有社区工作人员来上门查看,说是顶楼外墙漏水。后来有人来修补,但一直没有修补到位。漏水导致我家三间屋子的地板和中间的一面墙损坏,请问应该找谁赔偿?

  答:从反映的情况看,顶楼外墙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但居民入住安置房已经有10年时间,也不能完全排除邻里装修等原因导致漏水。接下来顾山街道会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并邀请住建局有关专家再到现场去看一看,查找漏水原因并彻底修复。如果确实是房屋质量问题,我们会协调当时的开发商、施工方以及物业等单位,给出居民损失的赔偿方案。

  问:祝塘镇巷路里新村屋子与屋子之间挨得比较近,一些村民担心过往车辆刮蹭到房屋,于是私设路障,用水泥浇筑。这样车辆彻底无法通行。我之前打了12345,得到回复说会跟设路障的村民交涉,但目前好像还没有进展。我想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答:巷路里新村是一个自然村,那一片的村道确实比较窄。可能之前通车的时候,不小心碰到村民的房子,因此出现了路障。至于到底能不能设路障,我们还要到现场查看具体情况。目前自然村是属于村民自治的,跟城市里面的小区道路不同,小区道路是肯定不能私设路障的,而自然村这一块还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要看道路的性质、宽度、质量等,如果是村里集体修的路,且车辆通行不影响安全,那么不能私设路障,如果是村民自己修的路,那村民是否愿意拆除路障,还需要进一步协商。

  问:南闸街道成人学校后面有一条小巷,有几家居民搭建疑似违章的建筑出租供人居住。我向南闸街道反映过这一情况,一名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解释,这个巷子的房子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搭建的,当时还没有类似违章建筑的规定,因此无法处理。我想请问对于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答:对于历史遗留的疑似违章建筑,需要分析具体情况,一是要看土地的性质,是村里面的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二是要看房屋的建造当时有没有合法的手续,还是私搭乱建;最主要的是看这些建筑对周边的居民有没有影响?接下来南闸街道应当会同城管、国土等部门对这些情况做一个系统的了解分析,提出解决方案,而不是简单地答复说历史遗留问题,无法解决。(殷星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