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警方周刊

致谢人民好交警

新吴交警一周内连收两面锦旗

  近日,新吴交警大队在一周时间内连续收到两面锦旗,上面分别写着“牢记使命、弘扬正气”“忠于职守、为民服务”,赠送锦旗的市民对民警尽职尽责、不辞劳苦的奉献精神和公正执法、快速办案的工作作风表示敬意。

  10月13日18时35分,市民庞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兴昌南路缇香路口时,与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庞某身体多处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新吴交警大队民警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认定秦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庞某虽多次找事故责任方秦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药费和车辆修理费,但秦某不予理睬,始终未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庞某于12月2日来到新吴交警大队一中队事故处理窗口寻求帮助,协警员王萍在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帮他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迅速启动第三方先行赔偿的程序,使受害人庞某顺利得到了相应的赔偿费。12月6日,庞某特意制作了印有“牢记使命、弘扬正气”的锦旗,送到新吴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事故处理窗口,对恪尽职守、热心助人的王萍同志表示感谢。

  5天后,新吴分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事故处理窗口再次收到市民赠送的锦旗。12月11日,市民万某来到该中队,向事故处理民警盛天锷、协警员谢超送上印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对他们表示感谢。10月31日21时许,万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锡兴路新洲路路口时,车辆撞上了施工方违规放置在路面上的钢板,造成车辆损坏。事发后,万某未及时报警,然而施工方又将路口进行了围挡施工,因此,对于施工方在路面违规放置施工材料的行为难以取证。万某只好求助警方,民警通过调取路口监控视频,发现了事发时施工方违规放置施工材料的事实。随后又多次联系施工方,并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万某得到了相应的赔偿。(任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