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要闻

市中心城区 太湖新城

全年“禁放”

  新修订的《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正式实施——

  昨天,市禁放办发布新修订的《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新条例划定我市今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并于当日正式实施。据悉,新条例与去年相比,从市区有限制许可燃放修改为“全年禁止燃放”,新增了太湖新城环线内的部分区域为禁放区域。值得关注的是,新条例还增加了婚丧喜庆服务和宾馆酒店未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以及对违规燃放者的处罚规定。

  新条例扩大禁放区域,全年禁放

  在禁放方式上,以前我市市区实施有限制许可燃放,也就是说,在禁放区域内除夕至元宵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但新条例扩大禁止燃放区域,修改为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同时,禁放区域由1997年确定的无锡市区(解放环路以内)禁放修改为市中心城区和太湖新城两块禁放区域。最终确定2020年我市市区禁放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兴昌路、凤翔路、运河西路、新光路构成的环线内约27平方公里区域),太湖新城(华清大道、大通路、蠡湖大道、吴都路构成的环线内约14平方公里区域),禁放区域总面积41平方公里。

  撤销禁放区域内的零售店许可证

  新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内涉及多少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我市将如何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

  市应急办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年底,我市共有533家持长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商家,84家持临时证。今年禁放区域内共涉及3家长期烟花爆竹零售店,应急办目前撤销其许可经营。

  在全市范围内不再发放临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从严查处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无证经营”和已经被撤销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转入“地下”非法经营的监管。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

  婚丧喜庆服务禁止“代买”烟花爆竹

  市禁放办介绍,对违规燃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比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从事婚丧喜庆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提供代购、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个人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一旦被发现将依法没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