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曹国平等走进“作风面对面”活动,为广大市民答复拖延开发票、购房合同金额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问:我在绿地观澜湾买了一个小商铺,共付了602000元,可是购房合同和收据上只写了528999元,还没有开具正式发票。我询问为什么金额不符,对方回答说公司就是这么运营的,这叫合理避税。这一行为合法吗?
答:“合理避税”的说法是有的,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只要其依法纳税。如果说合同签订之后,没有开具正式的发票,可以说还处于预售预付的关系。接下来,我们会对绿地观澜湾进行调查,到底有没有依法纳税,必须确定剩下款项的性质,才能进行定性。之后也会给您一个答复。
问:我是观山名筑三期的业主,我们交的物业费、停车费,还有其他的一些费用,交给物业之后,要求开发票。可是三四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要到,只给了一个收据。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答:按照规定,消费者只要有消费,商家就应该提供发票。业主要求开发票的诉求是合理的。一些商家没有能够及时开具发票。有些可能是因为存在分支机构,总部开具发票后,没有及时整理好送到消费者手中,正常的延迟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有商家迟迟不愿意开发票。目前税务部门的监管是非常严格的,不开发票并不能偷税漏税,我们后台有风险数据分析,消费者也可以进行举报。接下来我们会进行调查,给观山名筑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问:我的孩子马上就要上幼儿园了,我听说孩子上了学,家长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少交一点,请问如何办理?
答:目前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共有6项,其中有1项专门针对子女教育费用,是可以扣除的。子女只要满3周岁,就可以按照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寒暑假可以继续享受,一年一共12000元。如果有两个孩子,一年就是24000元。现在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将相关信息上报给工作单位,可以从每个月的收入里面进行抵扣;第二种方式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汇缴手续,这样到汇总期的时候,我们会把您所有的信息归并,作为汇缴数据,一次性补扣除。汇缴期是从明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如果过了汇缴期就不可以抵扣了。近期我们也在宣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尽量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优惠。
(殷星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