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们呼唤的最大公平是法治的公平。”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近年来,无锡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创新服务保障举措,用法治的阳光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为无锡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持需求导向,
畅通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渠道
无锡作为民族工商业发源地,民营企业占到了全市企业总数的九成以上,吸纳了全市八成以上的就业人数。数据显示,无锡民营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超六成。那么,民营企业在当前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哪些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检察机关如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精准掌握民营企业涉法诉求、精准提供靶向服务?为此,去年初,无锡市检察院党组将“高效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全市检察机关“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深入查找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思考谋划检察环节服务措施。
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题调研,以无锡457家民营企业为主要样本,梳理出7类涉法问题和困难,以及对检察机关的5类司法服务保障诉求。此次专题调研在全市产生重要影响,得到了受访企业的普遍欢迎,市检察院撰写的《关于民营企业涉法问题的调研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巩固深化联系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会签“检企协作框架协议”,推出13项具体措施。共书面通报检察工作38次,召开座谈会42场。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日常联系,常态化问需问计,邀请民营经济界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70余人次。
同时,顺应民营企业呼声,打通检企长效联系的“最后一公里”。新吴区检察院在无锡(国家)软件园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法律服务中心”,在无锡市软件行业协会、小天鹅、威孚高科、文思海辉等民营企业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法律服务点”30个,成为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保障创新发展的一扇重要窗口;惠山区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十项措施》,成立全区 “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让企业感受到平等保护的检察温度。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供给侧思维,深入了解民营企业涉法问题困难和司法诉求,以提升案件质效、优化服务举措等为重点,先后制定规范性文件17份,推出具体举措213项。
着眼平等保护,提升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综合效果
数据显示,2019年无锡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犯罪的犯罪嫌疑人132人,起诉339人;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依法不批捕38人,不起诉59人,捕后变更强制措施10人。 这一串数据的背后,是无锡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加强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的刑事犯罪,更是司法机关转变办案理念的真实写照。
江苏宜兴在全国百强县中排名第九,电线电缆产业是当地第一大主导产业。由于行业的经营特点,线缆企业普遍采取驻外营销模式。但与之伴生的是,近年来驻外员工挪用、侵占货款犯罪时有发生。
宜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线缆企业驻外员工挪用资金案时发现,以往因证据原因无法使相关涉案人员受到刑事制裁,受害企业的产权安全受到影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为此,该院充分结合辖区民营企业人员管理、财会制度实际情况,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取证,逐一排除合理怀疑,最终使该案得以顺利办结。同时该院认真梳理类案,向党委政府报送调研报告,向宜兴线缆协会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督促,完善企业治理,规范健康发展。
无锡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最有力体现,全面落实依法平等保护理念,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经济犯罪,共提起公诉968件1917人。滨湖区检察院开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砺剑行动”,审查起诉164件439人,涉案金额达20余亿元,获评全省首批“优秀法治实事项目”。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27件314人,起诉86件387人,让民营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聚焦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针对无锡知识产权保有量居全国前列、侵权案件多发的实际,打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共提起公诉69件152人。
积极履行主导责任,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智慧”。在办理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管理者、技术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涉罪案件中,调查了解企业运行状况,慎重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嫌犯罪的186名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作出从宽处理决定。
新吴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收到了江苏省物资再生协会赠送的“心系民企,护航发展”的锦旗及感谢信。
做实诉讼监督,保障涉案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无锡检察机关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方式,不断提升诉讼监督质效,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从严把握定罪标准及捕诉条件,依法监督涉企刑事案件诉讼过程。运用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重点监督越权管辖、违规立案等问题,2018年以来,共监督撤案21件36人,不批捕81件102人,不起诉59件75人。
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对涉及民营企业的115件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检察监督,为其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加强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诉讼环境。宜兴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企借款纠纷案中,经深入调查、反复研判,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后启动监督程序,获省高级法院再审改判。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权,准确查明事实,化解企业民事申诉,有效维护司法公信。
梁溪区检察院在办理某企业申请执行监督案中,面对申请人的质疑,该院充分调查取证,核查网络司法拍卖纪录、整个司法拍卖流程和相关人员通话情况,经释法说理消除了企业疑虑。同时固定了相关人员诱使他人放弃竞买的证据,建议法院对涉案违法人员予以处罚,获法院采纳。
主动延伸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结合司法办案,检察机关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防范金融风险。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风险隐患,检察机关自身能够解决的,坚决履行职责,促进协调解决;对涉及的系统性问题,主动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共报送风险研判报告37份,促进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锡山区检察院在辖区银行网点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提供专业化法律咨询;宜兴市检察院积极融入打击防范逃废债务犯罪专项行动,运用检察建议,成功督促职能部门加强行业管理;惠山区检察院针对部分银行未尽贷款发放审核义务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严把信贷关口,得到积极整改。
促进公平竞争。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类案分析,提出解决对策。江阴市检察院在办理徐某某等6人恶意分单购买过期商品、以投诉举报等方式要挟超市“花钱消灾”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促进形成共识,使该案得以顺利起诉,并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商业超市加强防范。
助推守法经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凝聚工作合力。梁溪区检察院针对辖区食品广告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多发的实际,会同职能部门约谈11家餐饮单位,引导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规范行业经营活动。锡山区检察院就辖区建筑企业农民工欠薪问题严重、信访案件频发现象,向党委政府报送情况反映,推动开展惩治企业欠薪专项行动。引导民营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对违法经营导致生态环境受损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监督其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顺应民营企业呼声愿望,首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供给侧思维,找准企业担心什么、需要什么,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才能精准提供靶向服务。”无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波涛表示,下一步,无锡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用法治的温情呵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用法治的阳光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之路。(郝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