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发布厅 人社专刊

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 “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1、 什么是“以工代训”补贴?

  “以工代训”补贴是指我市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在工作岗位上以实际操作的方式接受技能培训),已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定额培训补贴。同一就业困难人员在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2、 如何申领“以工代训”补贴?

  “以工代训”补贴免企业申请,按照“符合即享受”的原则,人社部门每月在金保系统调取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经公示后直接发放到企业银行账户。此项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就近吸纳就业困难群体,为企业复工复产给予信心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