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1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切实强化巡察整改工作政治责任,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就巡察反馈意见中7大类14项28个具体问题,细化分解形成74条整改措施,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扎实的举措、最严格的标准,扎扎实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迅速进入巡察整改实战状态。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成员围绕反馈意见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定整改共识,明确整改方向。三是制定巡察整改工作计划,对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倒排时间进度,明确10项重点工作任务,真刀真枪一着不让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严肃工作纪律,扎实推进整改。党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实施挂图作战,逐一对账销号。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对各项整改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进行明确,画好整改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二是推进问题集中整治,结合主题教育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举措,对问题清单中能够立行立改的,按时间进度要求即刻整改到位;对需要一段时间纠正的,倒排进度、对账销号。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党委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进度、质量、效果的全程跟踪,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取得整改实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成果。局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做实做细整改文章,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又着眼长远、立足长效,共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45项,切实提高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过程各方面,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巡察工作政治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具体把握执行政策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编印《局政策法规汇编》,供全局学习研究参考。专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法治思维和治理。推行局公务员、执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诉讼旁听庭审制度,实践解读人社政策法规,全年累计105人参加行政诉讼旁听。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巡察期间及时召开“贴息续保”政策新闻发布会,举办专题培训,在南禅寺广场组织志愿者咨询服务,深入解读政策;依托人社四级工作平台,按照入户到位、动员到位、申请到位的原则进行入户宣传;通过“无锡人社”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政策诠释,提升群众知晓度。三是强化政策法规落实。将人社部关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相关文件及时转发江阴市、宜兴市,并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不设定异地住院转诊指定医疗机构、取消对转诊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的差别化报销政策、不再设置异地安置人员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家数限制”等规定,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此项职能现已划归市医保局)。把“断保贴息”政策落地作为巡察即知即改问题,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研究,细化出台《关于完善市区政府贴息贷款缴纳城镇断保人员养老保险费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大了政府贴息扶持力度,进一步保障了断保人员待遇权益。截至2019年底,市区共有828名断保人员接续了社会保险关系,其中135人直接享受了贴息续保政策的扶持。
2.关于“制定执行政策考虑方便管理多,方便群众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落实政策出台前风险研判机制。在每项政策出台前,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政策风险研判工作,确保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为政策顺利推行做好保障,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制定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2份。二是简化办事流程。开展审批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工作,对101项审批服务事项共减少了经办环节48个、材料171份。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形成《局清理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将155项需提交证明材料的服务事项压缩至39项,清理率达74.8%。市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已于2019年1月1日全面放开。
3.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泛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出台《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了党委中心组成员学习研讨新模式,明确交流研讨全年不少于6次,中心组成员全年至少交流发言2次,自巡察以来,班子成员人均发言1次以上。二是要求全局2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加强学习调研,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有针对性地确立重点调研课题20项,撰写调研报告20篇,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就业援助服务规范》《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11份政策文件出台,其中“智慧人社”建设课题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人社公共服务流程,简化了大学生来锡就业手续,推进了“一窗式”改革正式落地。
4.关于“班子意识形态责任体系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在2019年度局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报告内容,并接受评议。对处室、单位的绩效考核中,也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考核内容,并占一定分值。2020年3月,根据局党委班子调整情况,重新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对局党委、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提出具体的责任内容和工作要求。二是在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明确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今年,局党委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组织了专题学习教育,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切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专题教育。
5.关于“对干部群众思想动态了解不够全面深入,经常性、针对性的教育和谈心谈话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了《局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公职人员日常异常行为管控,了解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二是各级领导干部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了解和掌握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引导干部自觉投身事业,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氛围,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每周一次廉政短信提醒,结合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6.关于“重视新媒体覆盖面而忽视运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推进政务媒体清理整合。目前局系统已关停19家政务新媒体,保留的6家政务新媒体全部按要求规范运维,同时注重打造精品,增强互动,没有再次出现被通报无更新、无互动等情况。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内容。目前门户网站的内容以群众关心信息、群众办事渠道为主,反映部门单位内部工作、召开会议或举办活动的信息,以及与群众和企业关联不大的信息已经一律不发布。三是提高舆情处置能力。目前全局上下普遍提高意识形态问题的防范力、发现力和处置力,与市委网信办等部门建立定向沟通联系、快速处理机制。局各处室单位的信息员时刻关注各自条线的舆情,并注重通过主动发声、权威发布,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潜在的舆情风险。主动公布劳动维权、行风作风等方面的投诉举报专用渠道,将这两大主要舆情爆发点进行有效分流。去年下半年以来没有发生较大舆情事件。
7.关于“领导班子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会前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将近三年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意见进行反馈,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民主生活会方案。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以及主题教育办相关领导到会指导,各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严肃开展相互批评,党委班子查找出5个方面13项问题,班子成员通过自查互查共查找出4个方面72个问题,会议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局党委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谈心谈话166人次,有效防止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三是优化党务干部配备。按照党务干部配备标准,调整机关支部书记人选,各支部均由处室主要负责人兼任,人数较多的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均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全局专职党务干部共16名。同时,明确要求各党组织在变更党务干部前,需向局人事处机关党委报备,确保党务干部队伍健全稳定。
8.关于“对新时期干部工作方针政策领会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研读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级关于职务职级并行有关规定,加强对新时期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学习把握。把“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扩大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等新精神贯穿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在动议环节,通过分析干部一贯表现、查阅人事档案等,从严把握意向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定力。在党委票决环节,强化激励担当作为导向,综合考量在参与人社系统技能比武、落实党委重要决策部署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干部,真正把有担当、善谋事、能干事的干部使用起来。二是干部选任环节始终坚持规范程序,在职数预审、全程记实、档案审核、资料报备等工作上主动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严格审核审批制度,在近3批次干部选任中,认真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明确的操作指导意见,选拔任用各项工作按规范程序执行。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对违规发放给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专家评审费、招录工作劳务费,以及公务接待费超额报销等问题全部进行退费,并已上缴国库。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接待方案的前置审核,重新修订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增加接待标准前置审核环节,运用局OA系统线上审批,对接待的陪同人数、接待标准等自动审核,防范接待超标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检查。利用年度考核,对保留公车的4家事业单位的加油卡进行专项检查。制定《关于申请公务用车规定的通知》,明确申请公务用车的事由、类别、程序,规避“既领补贴又申请用车”的违规现象。严格执行租车费用标准,督促租车经办人员自行报销租车费用,确保人人知晓和执行公车租赁标准,坚决杜绝各种违规情形发生。
10.关于“以会办会、以文办文现象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规范了办文办会流程。严格落实《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对上级来文和领导批示利用督察督办系统跟踪督办,对未及时阅读、未签署意见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并在年终绩效中进行扣分,确保了各项工作执行到位。二是严格内部审计。根据《局内部审计办法》,制定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制度》,加强审计并对发现问题跟踪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内部培训,组织了局系统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内部审计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三是提升培训质效。2019年底,为整合培训资源,打造服务全市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群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将原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整建制划入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并对其功能重新定位,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培训促就业、就业带创业,提高培训质效。
11.关于“领导干部作风有待改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2019年12月6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互相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针对作风不实、调研基层少、会议时间长等问题,班子成员都能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并承诺落实整改。二是建立登记反馈制度。升级局OA系统“一周安排”和会议审批模块,严格各类会议活动的审核,控制会议人数、场地、时间、经费等要素,对领导干部召开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提醒,2019年我局召开市(县)区局人员参加的会议同比减少36%。三是主题教育期间,局党委班子成员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企业、街道、人社基层单位广泛开展调研工作,聚焦基层反映的热点痛点问题,将创建示范项目由21项清理到4项,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12.关于“在资金运作集中的部门违纪违规问题高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下属单位已完成财务内控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其中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和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全面修订完善了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已修订并印发了《财务管理规定》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等,进一步明确责任,梳理排查风险点,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二是严格监督执行。制订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对市本级各社保经办机构及两市五区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现场检查并及时通报,按要求推进社保基金安全评估试点工作,督导有关单位针对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13.关于“财务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内控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设提高年”活动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的工作意见》《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和《社保基金举报案件处置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下达了《关于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失业保险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制定《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对经办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和操作规程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全面梳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务内控制度,结合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修订完善了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制定了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二是坚持以案说法。2019年在全市社保条线统一开展了为期6个月“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社保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紧密结合典型违法案件,开展大讨论,查找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管理和日常检查。坚持随机抽查、定期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2019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实施了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并对部分险种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定期分析评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风险,及时提醒;加强高风险业务检查,查找问题,消除隐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第三方审计监督机制,实现审计全覆盖。
14.关于“培训考试监管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调整完善大学生创业培训合格标准评价制度,通过考查学员出勤率、试卷分数及创业计划书评分等三个方面要素,综合判定培训学员是否合格。加大大学生培训监管力度,培训过程委派专人驻堂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培训过程,确保培训真实有效。
15.关于“重要资料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在缴款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印鉴等遗失重要资料注销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财务印章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内部重要资料和财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二是明确由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名章、营业执照,明确了财务印章的使用和防盗防失要求,并对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办法,财务票据按照谁领用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明确相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定专人为财务负责人和报账员,出现问题严肃问责。
1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通过财务QQ群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政策,组织线上培训和讨论,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和审核把关能力。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凭证。已修订完善《部分经费支出报销指引》,明确经费支出报销的凭证附件资料,对慰问品的发放等必须提供发放清单及签收单据。三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已制定并印发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持续加大对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18年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对所有信息化维保项目均按政府采购规范进行采购;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发放外来务工人员慰问品补充领用发放清单,并明确要求慰问品发放均附发放签收清单。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1.关于“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通过减费降率稳定就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化服务促进就业、强化培训提升就业,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质量,我市作为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获省政府通报表彰,是省内唯一连续两年均入选的城市,就业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一。构建终身学习的职业培训体系,积极开展技能提升行动,通过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等八项举措,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育,2019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突破百万,每万名从业人员中的高技能人才数达1031人。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19年度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超过10万人。推进实施“同舟计划”二期,新增建设工程项目工伤参保率100%。开展社保精准扶贫,为5623名低收入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81.15万元。二是提升人才工作质量。优化人才引育政策环境,出台“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配套政策实施办法,“锡引”工程激发吸引海内外优秀毕业生新动力。成功举办人才项目路演对接会、高端人才招聘会等重大引才活动,广泛集聚各类产业亟需人才,无锡市获评“2019中国年度最佳引才城市”。优化人才服务体系,组织留学人员新春座谈会、海创学堂等品牌交流对接活动;创建职称评审答辩电子化系统,答辩预约、现场签到、答辩排序等各阶段均列入系统电子化管理。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拓展网络引才渠道,深入探索面向高校、国内外人才集中地区推介无锡产业企业和发展环境的有效手段;加强信息化支持,优化人才服务。均于5月中旬前完成。
2.关于“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掌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政策研究落实。2019年底形成“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案,针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及阶段性问题,明确提出规划前期重点研究课题。2020年至今,召开局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6次,研讨政策落实推进中产生的各类情况,解决工作发展实际问题。二是强化重点工作督查。在日常督查基础上,完成2019年度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结合省市各项目标任务和2020年人社事业发展实际,充分讨论研究,形成2020年度人社工作要点。三是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在利用新媒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7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对政策深入开展全方位宣传,确保将政策传达到位。动态跟踪政策执行,深入企业了解落实情况,普遍反响较好。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4月中旬出台《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落实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前期课题研究,4月底初步形成课题调研报告。
3.关于“劳动人事保障条块分割,管理和服务手段相对落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完成金保工程系统升级,积极参与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打破条线壁垒,实现人社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人社公共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人社综合服务“一窗式”办事大厅于2019年12月正式上线运行。按照“五办式”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针对当前疫情积极发挥“网上办”“掌上办”功效,2019年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7.33%。整合下属单位各独立微信平台,统一服务门户,2019年内微信平台新增功能达21项。二是落实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局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规范信息化需求管理,起草了《信息化需求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三是推进机构改革。完成了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与原市人才服务中心、原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与原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的机构整合,科学设置职能科室,明确了工作职能,进一步理顺了领导管理体系。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完善信息化需求管理平台,2020年微信平台新增功能10项以上,于11月18日前完成。
4.关于“公共政策对下指导欠缺,普惠群众意识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优化政策资金审批环节。2020年起,相应补贴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分配各区使用,具体分配方案正与财政部门会商中;2019年7月开始实施的“锡引”工程,进一步优化了原租房补贴的申领流程,简化了申报材料,重新开发了补贴申报系统,引入政务数据在学历、租房、社保、单位信息等方面直接进行比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实现了“不见面”服务;2019年12月,进一步梳理培训补贴申领流程,出台了以工代训补贴、岗前培训补贴、线上培训补贴等政策,开发培训补贴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内部信息采集比对,按照“符合即享受”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直接拨付企业培训补贴,实现“不见面”办理或无需申请即可办理。二是拓宽政策信息获取渠道。持续打造“六位一体”的融媒体政策宣传平台,加强与市广电集团等媒体合作,2019年共制作50个人社政策解读微视频、编发5个《无锡日报·人社专刊》,传播惠民政策,2020年合作仍将继续。做强“无锡人社”政务微信等自媒体平台,目前粉丝已超过120万,在《无锡人社》杂志开设政策解读、通知公告固定栏目,每期推出最新政策文件的原文及解读文章;与电台《直通937》(现已更名为《天天面对面》)节目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业务骨干每月定期走进直播室,为百姓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2019年出台了《市本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本级社保补助(人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本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在年度人才和就业专项经费使用过程中加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结合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考核时间节点,强化横向沟通,督促各单位按时序进度完成资金使用,加强执行监督,对未达到时序进度按规定进行考核扣分,2019年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达96.11%。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已形成初稿;归并整合各类人才项目中安家费等相同的扶持政策内容,统一申领标准和材料要求;会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政策进行归并和完善,进一步明确申报、评审程序,并引入分类认定和服务的方式完善对高层次人才的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能,于5月18日前完成。
5.关于“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学。局党委领导班子集中一周时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列出9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确保理论学习入脑入心。依托“求知学堂”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邀请党校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确保各级干部深入领会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工作要求。二是深入研讨交流学。召开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加强《十九大精神辅导读本》《十九大精神辅导百问》等书目的学习领会,安排了5名班子成员交流发言。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交流学习体会、畅谈工作思路。各级党组织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三会一课”重要内容,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广泛开展研讨交流。三是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重点,积极出台并落实各项政策,惠及广大企业和百姓。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继续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形成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并长期坚持。
6.关于“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围绕发展党员、消息写作、上党课等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了3期全局党务干部业务专题培训;推广智慧党建平台运用,动态掌握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实现党建工作线上线下融合推进。二是规范流动党员管理。制定了2020年流动党员每月集中活动计划,1月份邀请滨湖区委党校专家讲授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2019年12月对所有流动党员进行了信息采集,对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的26名预备党员进行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三是完善内部工作机制。1月份结合年度党的建设考核,对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个检查,对存在问题逐项指导、逐一整改;明确党内材料需经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报上一级党组织的材料需经机关职能部门复核,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进一步规范了流程,提高材料上报质量。四是加大考核力度。在2019年度考核中对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给予扣分,并在全局通报。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完善失联党员处理机制,明确失联流动党员的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于5月18日前完成。
7.关于“清理编外用工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对全局编外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对在基金、财务等岗位上的编外用工人员进行全面评估,研究清理规范方案。对借用人员类型、岗位、事由等进行分析梳理,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分类实施清理工作。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制订出台借用人员管理规定,明确借用流程,做到严控总量、消化存量、规范管理,于5月18日前完成。
8.关于“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夯实管理基础。开发构建局干部人事系统,动态分析年轻干部现状,对照目标要求,精准科学选配年轻干部,推动全局年轻干部队伍配比达到市委要求。二是加大调整力度。依托新开发的局干部人事系统,下转第14版>>>
中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上接第11版>>>科学分析重点岗位干部情况,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提任、交流方式,选优配强各级干部队伍。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依托局干部人事系统,梳理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排查存在廉政风险点岗位,近期拟启动干部交流轮岗,于5月底前完成。
9.关于“监督执纪宽松软,违规问题处置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抓管理强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切实加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融合推进巡察整改和主题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之间分别开展谈心谈话,上专题党课7次,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抓协同聚合力。加强对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的请示汇报工作,在处理违纪党员案件中,坚持每个环节和阶段进行沟通汇报,听取意见,并积极借助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和执法力量,有力提高了办案水平。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纪违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有序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完成工作方案拟定,确保于5月18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对工作人员违规办理补缴业务,将在全面调查后,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究问责,力争在5月底完成。
1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今年1月16日,组织召开2019年度综合考核年终考核会议,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围绕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清单认真开展述职工作,由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制定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四张清单”,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改进工作方法。落实履责记实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记实工作的通知》,从今年1月在全局正式开展,及时动态掌握责任落实情况。三是严格监督问责。结合年度党的建设考核,开展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责述职工作,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全面检查。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就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原财务主管挪用资金的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处理。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相关培训,于5月18日前完成。
11.关于“专项资金审核表面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完善机构设置。根据市委文件精神,我局于2019年5月成立社保基金监督处,目前配备3名专职人员,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进行监督管理。二是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按标准对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进行补贴,不再对培训机构进行补贴,规避了学校和培训机构骗取技能补贴资金的风险。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全面实施国家职业资格新标准,落实新版标准考生资格审核口径,进一步强化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跨市签订考评员互派协议,落实大型技能竞赛试行质量督导派遣制,强化考评质量管控。四是规范政策执行。出台“锡引”工程实施办法和2019年申报公告,明确了审核管理要求,从制度上消减了裁量空间;升级了补贴申报系统,引入政务数据在学历、租房、社保、单位信息等方面进行比对,实现了不见面服务;协调市住建等部门,在租房行为确认、购房历史确认等方面获得业务信息的支持,提升审核的精准度。五是加强办赛监管。对技能精英大赛中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调查核实,责令相关承办机构出具整改承诺书,针对办赛漏洞及时完善管理措施,在第四届大赛文件中明确不收取费用,并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备案工作的通知》,从制度上强化技能竞赛的技术备案管理。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制定《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指导全市规范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发布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并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监督;加强鉴定评价机构管理,公布2020年全市评价机构目录和合格鉴定所名单,及时处理各类举报投诉;加强对“锡引”工程政策执行期的后期管理,不断优化政策,均于5月18日前完成。
12.关于“存在选择性整改问题,深层次剖析、建章立制不够,多以‘下不为例’替代问题查纠,缺乏标本兼治的有效机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积极推进整改。认真落实退款工作,局单位员工个人承担的工会费而由行政经费列支的相关款项、外出学习调研租车费用超标部分均全额退回并上缴。二是严格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已修订完善局机关内控制度,对用款计划申请和经费支出报销等流程进行了优化。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对各直属单位财务账册进行专项抽查,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并督促所在单位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清单式管理、对账式销号的方式,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会3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由于当前疫情影响,承担直属单位自办企业会计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复工较晚,对脱钩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下阶段,我局将加速推进脱钩工作,确保在5月18日前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前期的持续发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取得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指导下,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准发力、持续推进,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担当,在思想认识上再升华。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压实领导责任,强化协同攻坚合力,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从局党委班子层面做起,从责任落实严起,从基层基础抓起,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向纵深推进。
(二)紧盯反馈意见,在整改落实上再发力。坚持全面整改、重点突破、质效并重,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主动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效,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及整改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综合精准施策,确保按时间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落实和长效解决的问题,巩固阶段性成果,继续紧盯不放、抓长抓常、一抓到底,不断深化整改工作的实质性成效。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巩固成果上再深化。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统一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持续深化“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和“争当领跑先锋”行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具体举措上,真正交出一份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822498;邮政信箱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jgdw@e.hrss.wuxi.gov.cn。
中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