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吴区法院执行局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令人感到新奇的是,此案中的执行标的物是8个化工罐。
据了解,被执行人江苏某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专门生产化工罐,申请执行人无锡某商贸公司从2015年开始向该公司提供钢材,但由于资金问题,“江苏公司”没有偿还钢材款项。两公司于2019年在新吴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然而“江苏公司”并未履行。“由于化工罐不是大众型的执行标的,又遇上疫情,司法拍卖的一拍、二拍都流拍了。” 新吴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焦志敏告诉记者,经过沟通,他提出了“以物抵债”的方式来减少损失,“无锡公司”同意了该方案。
日前,8个化工罐顺利“搬家”。
(子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