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无锡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下月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20年度市政府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无锡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相关人士表示,这是全国首个地市级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据了解,《办法》共7章39条,明确优化公共数据管理体制,实行目录管理,提供共享、开放服务,加强质量管理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其创新之处在于,首次提出“数据治理”的概念,建立公共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强调多元参与、区域协同。

  市大数据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将行政机关和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采集和产生的数据都纳入公共数据管理范畴。此外,还借鉴福建、上海等地的做法,将运行经费由本市各级财政保障的其他机关、团体等单位以及省级以上国家机关派驻本市的相关管理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采集和产生的各类公共数据,也纳入管理,实现了公共数据的“统管”。(王晶 实习生 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