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发布厅 健康专刊

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五管齐下”构筑职业健康监管大格局

  今年的4月25日-5月1日是全国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9年,职业健康监管职能从安监部门划转卫生健康部门,这是党中央着眼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作出的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去年底,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这是无锡市职业健康工作里程碑式的文件,将有力推动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2020年,全市将多管齐下从五个方面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构筑起职业健康监管大格局。

  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尤其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完善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认真履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等法定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与申报。按照《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摸清全市职业病危害的区域分布、行业分布、企业经济类型和规模等用人单位分布情况,全面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主要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落实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健康培训、职业健康检查等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健全“一企一档”职业卫生监管档案;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现状数据库,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应急、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医保、工会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全方位保护劳动者健康合法权益。各市(县)区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强化乡镇(街道)的属地监管作用。整合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立健全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监管队伍,力争人员、经费、工作装备配置与监管任务相适应。

  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各市(县)区将加大力度支持医疗机构承担起辖区内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康复工作,并基本满足本地区需要。我市将加强市职业病防治医院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对职业病人建档立卡,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加大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大家的防治意识和技能。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2020年,全市将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摸清重点行业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粉尘危害申报率、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接尘劳动者体检率、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监督执法覆盖率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开展矿山冶金化工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危害项目申报率、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劳动者体检率、“三类人员”培训率均达到省定目标以上。通过尘肺病防治攻坚,推进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更加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无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