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热闻

司法救助—— 缓解“因案致贫”

  本报讯 6月9日,新吴区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该院近年来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发布了5个典型案例。

  今年4月23日,小王致电新吴区检察院,反映其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案件判决后未得到任何赔偿,故向检察院提起申诉。原来,被害人小王和小张于2017年8月21日在新吴区某KTV因口角纠纷被李某打伤,其中小王重伤二级,花去医药费5万余元,且至今未完全康复,影响劳动能力;小张受轻伤,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分别赔偿小王20余万元、小张1万余元。法院未执行到李某的任何财产,而两位被害人均为外来民工,家境不富裕,发生此事后,两人因医药费支出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才向新吴区检察院提起申诉。通过对案件审查,该院认为原案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无疏漏,故不支持小王的刑事申诉。然而,考虑到两位被害人“因案致贫”的实际困难,该院一致认为两人及其家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最终向其发放救助款人民币共计2.2万元,帮助其渡过难关,体现人文关怀,同时促进申诉人息诉罢访。

  据了解,2019年以来,新吴区检察院共接收信、访、网、电各类具备回复条件的线索216件,回复率100%,并向救助的11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4.6万元,传递司法温情和力量。(子秋)